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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第687条

民法典第687条

民法典第687条简析

2021年开始,我国新颁布了《民法典》。在其中,第687条是与全国各地热议的“婚姻财产”相关的条款。下面,我们来对这一条进行简析。

婚姻财产制度的基本概念

在民法典中,规定了婚姻财产制度的相关条款。据民法典第36条之规定,婚姻财产制度是指婚姻期间夫妻获取的财产、夫妻各自的遗产所构成的财产关系。而民法典第687条则是规定了夫妻享有婚姻财产的分配权利、义务等相关规定。

无特殊约定原则

民法典第687条规定,除非另有约定,夫妻所得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财产,应当按照合理比例分配。这一规定也就是大多数人熟悉的“共同财产制度”。在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夫妻财产并不区分谁的谁的,即夫妻所得的财产自然而然地成为家庭共同财产。

忠实执行情况下,可以协定分配比例

民法典第687条还规定了特定情况下的分配比例。如果夫妻约定了分配比例,并经过公证,那么这个比例可以得到法律的保护,也就是说分配比例是有法律效力的。当然,这个分配比例还必须是在夫妻双方坚实理解的基础上所达成的,不得有任何的欺诈、误导行为。

夫妻合法权益的保护

民法典第687条还规定,在夫妻之间,不能剥夺夫妻合法权益。也就是说,如果任何一方或者双方达成的财产分配协议,违反了夫妻法定权益的规定,那么这个协议将被视为无效。另外,如果在离婚或者分居期间,一方或者双方的财产、债务转移,也会遭到法律的制裁,受害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结语

通过对民法典第687条的简析,我们不难看出,这个条款主要是为了保护夫妻之间的权益,夫妻之间所得的财产。同时,这个条款还明确了夫妻之间分配比例的正当合理,维护了被侵权一方的合法权益。因此,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夫妻要在合法的基础上约定分配比例,维护双方的权益,防止更多的家庭关系陷入到瓶颈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