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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1066条原文

民法典1066条原文

民法典1066条原文概述

民法典1066条是关于人民调解的规定,它是民事案件调解的法律依据之一。根据这条法律,人民调解机构能够在处理民事纠纷时发挥作用,通过强制力等手段保障民事案件的解决。

人民调解的含义

人民调解是指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当事人自愿协商,通过平等协商达到解决纠纷的共识。这种调解形式以人民调解员为主导,旨在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缓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

人民调解适用的范围

根据民法典1066条的规定,人民调解适用于财产性民事纠纷和非财产性民事纠纷,包括但不限于婚姻家庭、买卖合同、租赁合同、劳动争议等。而对于涉及公共利益、侵占、侵权、猥亵等犯罪行为的纠纷,则不适用人民调解。

人民调解的原则和程序

民法典1066条明确规定了人民调解的调解原则是平等、自愿、公正、公开。具体的调解程序包括调解书的签订、调解协议的达成、双方当事人签字确认、调解书的送达和生效等。如果当事人不同意调解,调解员也不得强制执行。

人民调解的作用和意义

通过人民调解,能够有效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纠纷,避免法律诉讼的复杂程序和较高的费用。同时,人民调解还能够减轻法院的工作压力,增强司法公信力,提升法制观念和法制水平。因此,人民调解在民事公正和社会和谐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和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