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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第193条

民法典第193条

民法典第193条概述

民法典第193条规定,涉及到合同履行时,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提供担保。

具体来说,当甲方违反合同约定,导致乙方受到经济损失时,乙方有权利要求甲方或者担保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担保类型

担保形式有许多种:例如提供质押、抵押、保证等。当然,法律并没有规定一定要采用哪种担保方式。双方可以自由协商,选择适合自己的担保方式。但是,要特别注意担保方式的约定是否违反了法律的规定。

担保的范围

甲方提供的担保不应超出其经济能力,也不能影响其日常生活。如果甲方提供的担保超出其经济能力,那么在乙方受到经济损失时,甲方也不能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此外,担保的范围应该明确确定。可以在合同中约定担保的最高限额,也可以约定不超过当初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几。

担保的要求

要让担保有效,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 甲方必须是乙方与其缔结的合同的当事人。
  • 担保人必须理解并同意其所提供的担保种类、担保方式和担保金额等内容。
  • 担保方式和金额应该在合同中明确规定。

什么情况下乙方可以要求提供担保?

当甲方存在以下违约情况之一时,乙方可以要求提供担保:

  • 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货款或者其他款项。
  • 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货物、服务等。
  • 未按照合同约定质量标准提供货物、服务等。
  • 其他应当提供担保的情形。

结语

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应该明确约定相应的担保方式和范围。当甲方违约时,乙方可以有法律依据要求提供担保。但双方也应该注意不要约定违反法律规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