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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287条

民法典287条

民法典287条

民法典287条规定了关于债权的转让问题。其内容为:债权人可以将其拥有的债权向他人转让,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除外。

债权转让的基本概念

债权转让是指债权人将自己所拥有的债权权利,通过让与或者受让等方式,把债权权利转让给他人的行为。

债权转让的三要素

一个有效的债权转让需要包含三个要素:转让人的意思表示、债权的转让方式以及受让人的接受行为。

债权转让的种类

根据转让方式不同,债权转让可以分为以下几种:合同转让、背书转让、法定转让、协力转让等。其中,合同转让和背书转让是债权转让中最为常见的形式。

债权转让的注意事项

在进行债权转让的过程中,需注意的事项有很多。例如,债权人应当先与债务人取得联系,告知其已将该债权转让给他人,以确保债权人权益得到保障。另外,债权人在选择受让人时也需要更加谨慎,确保其资质合法、信誉良好,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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