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章列表 > 民法典925

民法典925

民法典925

民法典925-介绍

民法典925条规定了破产时的财产清偿顺序,该条款旨在保障债权人的利益,并确保债务人在破产时能合理处理财产。

破产程序和清偿顺序

在债务人进入破产程序前,财产清偿顺序是非常重要的。财产清偿顺序按照一定的顺序执行。首先,应清偿破产管理人的费用,接着清偿员工工资和其他工作报酬,其次是债权人的优先款项,如税款、社会保险金等等。

优先权债权人

在财产清偿顺序中,优先权债权人是最先得到偿付的债权人。其权利受到法律保护,即使债务人破产了,其优先权债权也会得到优先偿付。例如,拥有质押或抵押权的债权人,在清偿时会得到优先支付。

未办结的诉讼案件

在破产程序中,未办结的诉讼案件如果涉及到债务人的财产,这些诉讼案件也被视为优先债权。因此,这些案件的裁决在清偿财产时得到优先考虑。如果诉讼案件并不涉及到债务人的财产,那么这些案件则不属于优先权债权。

其他债权

对于有其他贷款、信用卡债务等的债权人,其权益并没有优先得到保障。如果债务人的财产被清算后,这些债权人仍然不能获得全额还款,他们的损失很可能会很大。

结论

财产清偿顺序在破产程序中是一个非常重要和复杂的问题。民法典925条为清偿顺序提供了一定的明确性。但具体情况需要考虑破产管理人、法庭和其他有关方面的共同作用。同时,债务人也应始终保持与其债权人的良好沟通,尽可能地避免破产程序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