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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535

民法典535

民法典535条的背景

2019年5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草案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上通过。该法律正式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民法典》是一部立法成果丰硕、系统完备、具有时代特色的法典。其中第535条是关于侵犯个人信息权益的规定。

个人信息权益的保护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每个人都有依法保护个人信息权益的权利。第535条明确了侵犯个人信息权益的行为,包括未经个人同意,收集、使用、处理个人信息;未经个人同意,向他人提供、公开个人信息;未采取合理可行的安全措施,致使个人信息泄露等行为。这些行为都是违反个人信息保护法规的,应予以追究责任。

追责机制与赔偿问题

对于侵犯个人信息权益的行为,涉及到的主体包括个人、组织等。本条规定了追究责任的机制,主持追究责任的机构包括行政机关、检察机关、人民法院等。同时,被侵犯个人信息权益的个人,有权向侵权者提起诉讼,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并承担精神损害赔偿等。

企业信息保护的重要性

个人信息的收集和处理,已经是企业不可缺少的部分。企业在处理个人信息时,应该遵守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法规,采取合理可行的安全措施,确保个人信息的安全。同时,企业也应该对外说明其收集、使用、处理个人信息的目的、方式以及安全措施,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和法律责任。

加强个人信息保障

《民法典》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在个人信息保护立法方面迈出了重要的一步,但个人信息保障的问题仍需要进一步加强。除了法律的保障,个人在提高自身个人信息保护意识、维护个人隐私权等方面也起着重要作用。在互联网时代,加强个人信息保障,需要各方共同参与才能取得实质性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