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不安抗辩权
什么是民法典不安抗辩权
民法典不安抗辩权是指当你的合法权益受到威胁时,你可以向法院请求保护,但并不是所有的情况都可以采用不安抗辩的手段。其适用条件为被迫接受交易或者其他法律行为的一方,因未算清或者未获得对方实际意思的情况,缺乏处理该笔交易或行为所需或者应当的信息,导致其同意的事项与真实情况不相符。
哪些情况适用不安抗辩权
适用不安抗辩权的具体情形有以下几种:
- 被迫离婚、被迫签订借款合同等情况
- 对方的一些行为让你无法获取真正情况而出现了错误的同意行为
- 思维障碍、言语错误引起等情况
- 在具备被欺诈等情形下,被迫签署的文件
不安抗辩的申请流程
如需申请不安抗辩,需要提出书面申请,在申请中要明确具体的事实和证据,证明在交易过程中自己处于不平等的占优势势态(如喝醉酒、精神紧张、语言不通等情况),因此产生了误解,达成的交易条款不符合真实意图。
不安抗辩的效力
申请获得支持的话,将会产生如下效力:
- 确认当事人的真实意思
- 废止交易或者行为
- 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基础上,重新确定或改变原来的协议或者合同
如何规避不安抗辩的情况
在交易过程中,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 在签订合同前,应认真阅读并理解合同内容,确认自己是否符合合同的要求。
- 确认交易对象的信用状况,避免选择不良信用的对象进行交易。
- 自己有怀疑时,可以要求中立第三方提供帮助解决问题。
- 对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和法律条款应该进行正式的解释和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