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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585

民法典585

民法典585:保护网络个人信息的规定

网络时代的到来,给我们带来了方便和快捷,但是也使得我们的个人信息不断泄露和被滥用。为了保护网络个人信息,我国于2021年5月1日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其中,第五编第一章第二十六节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了保护网络个人信息的具体措施和法律责任。

规定内容

《民法典》第五编第一章第二十六节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网络运营者要保护收集的个人信息安全,不得泄露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同时,为保护网络个人信息,网络运营者应当制定并公布个人信息保护规则,明确个人信息的收集、使用、处理、存储、安全保障等措施,并接受社会监督。此外,网络运营者还必须履行信息安全管理的义务,采取技术和其他必要措施,防止个人信息被泄露、毁损或者丢失。

约束对象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的约束对象是网络运营者。因此,任何在网络上运营的平台和机构都需要遵守相关规定,并对自己的信息管理进行整改和完善。

适用范围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适用于我国在境内通过互联网开展业务的网络运营者。另外,根据我国的《电信法》、《数据安全法》等相关法律,也对网络个人信息的保护提供了特定的规定。

法律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五编第一章第二十六节第五百八十五条,如果网络运营者未能保护好用户的个人信息,导致用户受到损害,网络运营者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还需承担刑事责任。

总之,《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的出台,给了我们更多的保障和支持,网络个人信息的泄露和侵权有了相应的法律武器来保护,同时,也提醒我们需要认真规划和管理自己的个人信息,在享受网络带给我们方便的同时,也要注意自我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