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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第1032条

民法典第1032条

民法典第1032条概述

民法典第1032条是民法典中关于连带责任的法律规定,指出若有两个以上的人共同违约或抗拒民事诉讼,其中任何一人都可承担全部连带责任,也就是说,被追责人不得主张其他被追责人的责任部分或全部免除自己的赔偿责任。

连带责任的适用条件

在民法典第1032条规定的连带责任中,需要满足以下两种情况,才可以适用该条款:

  • 多人共同违约或抗拒民事诉讼;
  • 多人之间存在法律关系。

连带责任的特点

连带责任的特点主要有以下几点:

  • 被追责人之间责任共同且全部;
  • 追债人可以选择向任何一个被追责人主张赔偿;
  • 被追责人之间要求分摊责任不符合法律规定。

连带责任与共同债务的区别

连带责任和共同债务的两个概念易混淆,但二者是有区别的。具体区别如下:

  • 连带责任是指在一起违约或抗拒民事诉讼的多人之间的责任,而共同债务是指多人共同承担同一债务的法律关系;
  • 被追责人之间连带责任共同且全部,而共同债务责任分摊,各自承担一定比例的责任。

如何避免连带责任

为避免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违约行为,造成连带责任,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 充分了解合同内容,确保自己完全符合合同要求并能够履行;
  • 确保与合同对象的法律关系处于合法状态,不要与不良、无资质的合同对象合作;
  • 对于合同中未完全清晰或有歧义的条款要进行谈判确认或协商修改。